美伦·鹭璟园项目大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邀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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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伦·鹭璟园项目大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招标(邀请)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4-10-10

招标(邀请)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美伦·鹭璟园项目大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建设单位为项目业主为 南安美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含项目部) 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 美伦·鹭璟园项目大区(一期)景观工程施工专业分包 进行邀请招标,即经考查合格或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预选合格供方库范围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石井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美伦·鹭璟园项目大区(一期)景观工程,此次进行原有景观示范区的拆改,大区景观园林、景观步道,架空层装饰装修等,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大区(一期)景观工程,主要为拆除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部分架空层装修、室外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范围、施工交底文件、工程图纸、施工现场及图集规范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控制价(即最高限价,如有): 2924850.13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为合同约定内容完成,乙方将全部工程内业资料及相关完工资料归档移交给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确认的最终日期。乙方在接到通知后进入现场施工,乙方不得以天气、环境等任何原因作为免除其因延误工期应承担的责任的理由(经业主确认同意延长工期的除外),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经考查合格或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预选合格供方库

3.2.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0  10日起至 202410 14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30 17 30北京时间,下同),在地点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联系人: 小廖  电话: 0595-28679988 领取

5. 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1)合理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2)综合评估法

3)其他

6. 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万元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fjlm.cn/上发布(公开招标项目按规定媒体或网站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10  16 930分,地点 福建鑫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4),联系人:   电话: 0595-2867998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分正副本一式二份,一并装袋密封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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