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汕头项目水处理系统建筑工程项目钢材采购
招标(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汕头项目水处理系统建筑工程项目钢材采购,总承包施工单位为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含项目部)为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合理降低工程成本,现对该项目华电汕头项目水处理系统建筑工程项目钢材采购进行邀请招标,即对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物资供应类钢筋采购类型的所有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滨海大道旁;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数量约1800吨,具体详见钢材采购清单,具体数量以工程实际使用量为准;
2.4.招标最高限价:钢材(品牌:广钢、韶钢、新余(仅高线可供新余))结算价格(含税送到不包卸车)按每批次实际到货时间的前一日广州地区“我的钢铁网”广钢网价(当日网价如有备注价按备注价,当日有多次网价按最后一次网价结算,当天没有网价向前逆推直至有网价。)下浮数值不能低于3.5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 ;
2.6.标段划分(如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交付的产品由检验报告确认为不合格的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投标人应并为此负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为入选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物资供应类钢筋采购类型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
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证书或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蔡旭东 电话:0592-5952812领取。
5.评选办法
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fjlm.cn/上或厦门联美商贸有限公司公告栏粘贴公示(公开招标项目按规定媒体或网站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5月26日10时30分,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新丰二路8号北融信大厦4楼F单元(406),联系人: 蔡旭东 电话:0592-59528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分正副本,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一并装袋密封递交。
9.收取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厦门恒元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037930104000841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古地石支行
2026年5月20日